YD 5191-2009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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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W
ID)
YO 5191-2009
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王程技术
暂行规定
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s for Joint Construction and
Sha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
2009-07-18 发布
2009-10-01
实施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发布
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
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王程技术
暂行规定
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s for Joint Construction and
Sha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
YD 5191-2009
主管部门 z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施行日期 :2009 年 10 月
1
日
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
2009
北京
关于发布〈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
王程技术暂行规定〉等 2 项通信建设
规定的通知
工信部通 (2009J347 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,中国电信集团公司、中国移动通
信集团公司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,相关单位:
现将《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》、《通信局
(站)节能设计规范 »2 项通信建设规定发布,自
2009 年 10 月
1
日
起施行,名称、编号如下:
一、《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»,编号为
YD 5191--2009;
二、《通信局(量的节能设计规范»,编号为
YD 5184-2009 0
以上两项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,由北
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(联系电话 : 010-62285938 ,网址:
www.buptpress.com) 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二00 九年一月八日
前
主口
本暂行规定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
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
知》精神及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安排 2009 年通信工程建设标准
编制计划的通知»(工信部通函 (2009)98 号)的要求制定的。
本暂行规定对目前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出具体要求,
主要内容包括基站铁塔、传输杆路、管道、光缆、基站机房、基站天
面、室内分布系统、电摞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要求。
本暂行规定中用黑体字标注的内容为强制执行条文,必须严
格执行。
本暂行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负责解释、监督执
行。本规定在使用过程中,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,请与部通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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