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院李剑审判长对《专利法》司法解释二的重点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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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最高院李剑审判长对《专利法》司法解释二的重
点解读(三)
2016-04-11 西南知识产权
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第十六讲
主 题:
《专利法》司法解释(二)之重点解读
主 讲 人:
李剑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、最高人民法院
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
授
主 持 人:
李雨峰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副院长
嘉 宾:
喻志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
陈纪刚 重庆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
曹 柯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
长
马海生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副教授
时 间: 2016年 3月27日 9:00--12:00
地 点:
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毓才楼三楼学术报告厅
主讲内容提纲
一、《解释二》尽可能解决“周期长”问题
二、《解释二》应对原告“举证难、赔偿低”的问题
三、《解释二》强化权利要求公示性,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
律预期
四、《解释二》厘清了专利权和其他权的边界问题
1、间接侵权制度
2、禁令的例外情形
3、生产经营目的
五、
标准必要专利
六、补遗
讲座实录(三)
五、标准必要专利
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问题我说两点。目前对标准必要专利的研究主
要集中在三个视角即竞争法、专利法以及合同法。我觉得司法解释
仍然局限在或者主要聚焦在专利法这个系统,并不涉及到竞争法的
一些问题。因为标准必要专利的问题太复杂,涉及到的行业政策、
产业政策比较多。09年司法解释我们曾经设计过一个条款,写了很
多条,比较复杂,后来觉得大而全的这种思路,不太现实
。所以在13年标准委员会发了暂停规定之后,我们就采用和它步调
一致的思路,他现在已经规范到什么程度,我们就在已规范的框架
下做,把一些各方都能接受的非常典型的问题固定下来。
但
强制性标准怎么解决,专利信息没有明示的情况怎么解决,包括国
际标准问题,实际上是留白了,也只能留白。因为现在各方都不能
达成一致,而且实践中又很复杂,写上一个就有可能出现挂一漏万
的情况。所以大家看条款的时候,一定不能举一反三,要严格对号
入座,对不上的时候,也不能
简单地
做反向的推理。我们仍需要在个案里面不断进行摸索,根据侵权责
任法或者专利法侵权的基本判定规则来。
六、补遗
接下来说一下补遗的一些条款,总共有7条。对于这些条款,并不意
味着删掉了最终没有通过就是错的
。有些
留给将来在典型案例、司法政策中来解决;有些是因为对界限标准
有一些讨论,需要再进一步研究
;还有一些问题是司法解释
本身
解决不了的,是专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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