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南北朝隋唐立法与法律体系:敕例、法典与唐法系源流(上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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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图书在版编目(CIP)数据
魏晋南北朝隋唐立法与法律体系:敕例、法典与唐法系源流/楼劲
著.—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14.12
ISBN 978-7-5161-4925-6
Ⅰ.①魏… Ⅱ.①楼… Ⅲ.①立法—研究—中国—魏晋南北朝时
代②立法—研究—中国—隋唐时代③法律体系—研究—中国—魏晋南北
朝时代④法律体系—研究—中国—隋唐时代 Ⅳ.①D929.2
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(2014)第228900号
出 版 人 赵剑英
责任编辑 李炳青
责任校对 李莉
责任印制 李寡寡
数字编辑 周晏
出 版
社 址 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(邮编100720)
网 址 http://www.csspw.cn
中文域名:中国社科网 010-64070619
发 行 部 010-84083685
门 市 部 010-84029450
经 销 新华书店及其他书店
印 刷 北京市大兴区新魏印刷厂
装 订 廊坊市广阳区广增装订厂
版 次 2014年12月第1版
印 次 2014年12月第1次印刷
开 本 710×1000 1/16
印 张 48.75
字 数 822千字
纸书定价 128.00元(上、下册)
凡购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图书,如有质量问题请与本社联系调换
电话:010-84083683
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
作者简介
楼劲,男,1957年生,浙江绍兴人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
究员、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。
内容简介
本书以敕例为中心来梳理魏晋南北朝隋唐的立法与法律体系,考证
了此期法制发展在各转折点上的史实。其结论是:敕例的主导地位及其
与法典的关系,是贯穿于我国帝制时代法制史的根本问题和基本线索。
在魏晋至隋唐的法律儒家化进程中,由于全面贯彻礼、法关系准则的需
要,尤其是由于其与北朝汉化、改制等历史进程的合拍,导致了一个不
断强调法典重要性的历史运动,这就决定了唐代《律》《令》《格》
《式》体系的形成。而法律儒家化及相关历史进程在唐代的终结,则决
定了这一体系的瓦解,并朝类于秦汉律令体系的方向归复。
谨以此书纪念我这十年
引言
《律》、《令》、《格》、《式》作为唐代的法典和基本法律形
式[1] ,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法律体系,并挟唐王朝的强劲位势而影响了
此后各朝和周边各国的历史进程。因此,研究《律》、《令》、
《格》、《式》各自的状态和相互关系,探讨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、发
展和作用、地位,不仅切关乎唐史研究,而且涵盖了中古法制史各重大
问题,更在认识我国及相关各国近现代法制建设的历史前提时有其意
义,历来都受到了中外法制史界的高度重视,相关著述之丰,洵为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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