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译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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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27 23:4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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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目 录
前言
卷一 隐公
卷二 桓公
卷三 庄公
卷四 闵公
卷五 僖公
卷六 文公
卷七 宣公
卷八 成公
卷九 襄公
卷十 昭公
卷十一 定公
卷十二 哀公
图书在版编目(CIP)数据
左传译注/(春秋)左丘明著;王珑燕译注.—上海:上海三联书
店,2013.1
ISBN 978-7-5426-3976-9
Ⅰ.①左... Ⅱ.①左...②王... Ⅲ.①中国历史-春秋时代-编
年体②《左传》-译文③《左传》-注释 Ⅳ.①K225.04
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(2012)第242073号
左传译注
著 者 /〔春秋〕左丘明
译 注 /王珑燕
责任编辑 /陈启甸
特约编辑 /罗乾熠
装帧设计 /
监 制 /任中伟
出版发行 /
(201199)中国上海市都市路4855号2座10楼
http://www.sjpc.1932.com
印 刷 /三河市三佳印刷装订有限公司
版 次 /2013年1月第1版
印 次 /2013年1月第1次印刷
开 本 /960×640 1/16
字 数 /160千字
印 张 /21.75
ISBN 978-7-5426-3976-9/K·196
定 价:22.80元
到庄公即位,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把制邑作为封地。庄公说:“制
邑是个险要的地方,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。若是选择其他城邑,我都可
以照办。”武姜便请求封给共叔段京邑,让他住在那里,称他为京城大
叔。
祭仲曰① :“都,城过百雉② ,国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
都,不过参国之一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③ ,
非制也,君将不堪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④ ?”对
曰:“姜氏何厌之有⑤ ?不如早为之所⑥ ,无使滋蔓,蔓,难图
也。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?”公曰:“多行不义,必自
毙,子姑待之。”
注释
①祭仲:郑国大夫。
②雉:古代计量城墙面积,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。
③不度:不合法度。
④辟:同“避”。
⑤厌:满足。
⑥所:处所,地方。此处为处置之意。
译文
大夫祭仲说:“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平方丈,就会对国家
构成威胁。先王的制度规定,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
一,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,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。如
今,京邑的城墙不合规矩,不合祖制,恐怕会有损您的利益。”庄公
说:“姜氏想这样,我怎么躲开这种祸害呢?”祭仲回答说:“姜氏哪里
有满足的时候!不如及早处置,别让祸根进一步滋长蔓延,一经蔓延就
难办了。蔓延开来的野草尚不能铲除干净,何况是您那受到宠爱的弟弟
呢?”庄公说:“多做不义的事情,必定会自食恶果,你姑且等待。”
既而大叔命西鄙① 、北鄙贰于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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