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东出资的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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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20 13:3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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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信息
【解决路径】
1.未经验资的出资凭证能否作为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?
【分析解答】
【基本案情】
【案例分析】
【关联法条】
2.公司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权利受诉讼时效限制吗?
【分析解答】
【基本案情】
【案例分析】
【关联法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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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出资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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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信息
本书由著者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编写,版权归法律出版社所有
版权所有,侵权必究
书名:股东出资的权利和义务
著者:法律出版社数字出版中心
【解决路径】
①协商。与解决其他纷争一样,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
方式,而且以协商方式化解纠纷通常还能保全事业。以协商方式解决股
东纠纷时,不仅要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,还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,对
可能出现的纠纷,寻求防范和解决的方法。
②诉讼。纠纷一方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
人,以解决争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。它是一种公力救济方式,具有国
家强制性和权威性,是当事人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。当一方当事人不履
行义务时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判决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从
而保障了纠纷的彻底解决。
1.未经验资的出资凭证能否作为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证
据?
【分析解答】
《公司法》规定,股东缴纳出资后,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
资并出具证明。股东在缴纳出资后应该经验资机构验资,并出具相应验
资证明,可以证明全面履行了出资义务。如果股东的出资未经验资,其
仅凭公司出具的公司财务收据证明其履行了出资义务,则该财务收据仅
能对抗收款的公司,对其他人(包括公司债务人及其他股东等)不产生
效力。法院可以未验资违反《公司法》的强制性规定为由,对股东的出
资不予确认。
【基本案情】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李某某
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上海家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
原审被告:魏某某
2006年8月,李某某、魏某某制定上海云鼎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章
程,章程载明,云鼎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,李某某、魏某某于同月31
日各以货币出资15万元,于2007年2月1日各以货币出资35万元等。同年
9月4日,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,证明李某某、魏某某各15万元出资已
如期足额缴纳。同月8日,云鼎公司成立,其注册资本100万元,实收资
本30万元,魏某某为法定代表人。云鼎公司住所地房屋系向上海家美房
地产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家美公司)租赁使用。2007年8月14日,
根据上海市虹口区法院(2007)虹民三(民)初字第51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,
云鼎公司应于2007年9月9日前支付家美公司租金868,880元、违约金4万
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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