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瓜和尚画语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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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6 14:40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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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目录
一画章第一
了法章第二
变化章第三
尊受章第四
笔墨章第五
运腕章第六
絪缊章第七
山川章第八
皴法章第九
境界章第十
蹊径章第十一
林木草章第十二
海涛章第十三
四时章第十四
远尘章第十五
脱俗章第十六
兼字章第十七
资任章第十八
跋
一画章第一
太古无法,太朴不散。太朴一散而法立矣。法于何立,立于一画。
一画者,众有之本,万象之根;见用于神,藏用于人,而世人不知。所
以一画之法,乃自我立。立一画之法者,盖以无法生有法,以有法贯众
法也。夫画者,从于心者也。山川人物之秀错,鸟兽草木之性情,池榭
楼台之矩度,未能深入其理,曲尽其态,终未得一画之洪规也。行远登
高,悉起肤寸。此一画收尽鸿蒙之外,即亿万万笔墨,未有不始于此而
终于此,惟听人之握取之耳。人能以一画具体而微,意明笔透。腕不虚
则画非是,画非是则腕不灵。动之以旋,润之以转,居之以旷。出如
截,入如揭。能圆能方,能直能曲,能上能下。左右均齐,凸凹突兀,
断截横斜。如水之就深,如火之炎上,自然而不容毫发强也。用无不神
而法无不贯也;理无不入而态无不尽也。信手一挥,山川、人物、鸟
兽、草木,池榭、楼台,取形用势,写生揣意,运情摹景,显露隐含,
人不见其画之成,画不违其心之用。盖自太朴散而一画之法立矣。一画
之法立而万物著矣。我故曰:“吾道一以贯之。”
了法章第二
规矩者,方圆之极则也;天地者,规矩之运行也。世知有规矩,而
不知夫乾旋坤转之义,此天地之缚人于法。人之役法于蒙,虽攘先天后
天之法,终不得其理之所存。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,反为法障之也。古
今法障不了,由一画之理不明。一画明,则障不在目,而画可从心,画
从心而障自远矣。夫画者,形天地万物者也。舍笔墨其何以形之哉!墨
受于天,浓淡枯润随之,笔操于人,勾皴烘染随之。古之人未尝不以法
为也,无法则于世无限焉。是一画者,非无限而限之也,非有法而限之
也。法无障,障无法。法自画生,障自画退。法障不参,而乾旋坤转之
义得矣,画道彰矣,一画了矣。
变化章第三
古者,识之具也。化者,识其具而弗为也。具古以化,未见夫人
也。尝憾其泥古不化者,是识拘之也。识拘于似则不广,故君子惟借古
以开今也。又曰:“至人无法。”非无法也,无法而法,乃为至法。凡
事有经必有权,有法必有化。一知其经,即变其权,一知其法,即功于
化。夫画,天下变通之大法也,山川形势之精英也,古今造物之陶冶
也,阴阳气度之流行也,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,而陶泳乎我也。今人不
明乎此,动则曰:“某家皴点,可以立脚。非似某家山水,不能传久。
某家清澹,可以立品。非似某家工巧,只足娱人。”是我为某家役,非
某家为我用也。纵逼似某家,亦食某家残羹耳,于我何有哉!或有谓余
曰:“某家博我也,某家约我也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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