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寻律师的传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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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27 23:10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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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简介:
前言 追寻律师的本土传统
傅国涌
一百多年前,上海租界的法庭上出现了外籍律师的身影。1879年,
薛福成就在《筹洋刍议》中主张在通商口岸聘请外国律师办理华洋讼
案。1888年,此文被选入当时的《皇朝经世文续编》。1891年,在上海
格致书院秋季课试中项藻馨在策论中直接建议培养本国律师。1894年出
版的郑观应《盛世危言》对西方律师制度做了介绍。这一年,二十三名
上海商人联名上书道台聂缉椝:“中国自与各国通商以来,于交易一
端,华人往往有受亏情事,历年来稍能与之抗理者,全恃有律师得为华
人秉公伸(申)诉。”起因于当时上海的英国商会抵制律师担文署理国
家律政司,担文一向为华人主持公道,受到华商的信赖。项藻馨也对外
国律师的执业伦理表示肯定。(参考孙慧敏《清末中国对律师制度的
认识与引介》,台湾“中央研究院”近代史研究所编《近代史研究所集
刊》第五十二期,2006年6月)
1904年发生震惊一时的“苏报案”,国学深湛的章太炎和少年邹容相
继入狱,清廷作为原告,与他们这些被告,分别聘请外国律 师,就言
论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,在法庭上展开一场又一场唇枪舌剑的较量,每
次的公开审理,《申报》等报纸都有追踪报道。结果,不可一世的朝廷
也未能如愿以偿。虽然,我们今天已很难知道,在这一起载入青史的文
字狱中,律师的出场对于最后的审判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,但这一幕将
永远留在这个古老民族的记忆深处。
不过,那只是发生在上海的租界里,在清廷按照前法治方式垂拱而
治的地方,律师在那时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角色,在我们的民族记
忆里只有不具合法地位的讼师。“苏报案”三年以后,鉴湖女侠秋瑾在浙
江绍兴被杀戮时,没有法庭公审,没有律师辩护,没有最后陈述,一句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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